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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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2018年度资产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
8、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稽查科、
盘山办事处、双台子办事处、兴隆台办事处、大洼办事处、辽东湾办事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盘财库[2019]168号)文件要求,纳入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核算单位共1个: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 2018年度资产情况表
详见《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87.18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收入减少9591.47万元,降低71.69%,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财政承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款,原由我中心拨付给各单位,从2018年起财政不再给我中心拨款,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各单位。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04.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82%。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4.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2.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18%。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补贴等。
(二)支出总计2462.89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10761.72万元,降低81.38%,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财政承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款,原由我中心拨付给各单位,从2018年起财政不再给我中心拨款,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各单位。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992.9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9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3万元。
2.项目支出469.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08%。主要包括管理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24.29万元。
主要是货币化补贴和手续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241.66万元,增长1502.6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暂未拨付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二是手续费未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92万元,项目支出469.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61.72万元,降低81.38%,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财政承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款,原由我中心拨付给各单位,从2018年起财政不再给我中心拨款,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各单位。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4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5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9.45%。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2.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01万元,占3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1万元,占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占0.81%;住房保障支出1586.67万元,占64.4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01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运行793.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92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结余。
(3)伤残抚恤2.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伤残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0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职工生育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结余。
4.住房保障支出1586.6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16.69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结余。
(2)购房补贴1000万元,主要是住房货币化补贴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暂未拨付。
(3)住房公积金管理469.98万元,主要是中心业务费、手续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手续费未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0.99万元,降低33.5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6万元,比上年减少0.99万元,下降33.56%,主要是节约开支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3万元,比上年减少42.22万元,降低35.4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办公费20.42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11.29万元、工会经费5.77万元、福利费1.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706.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3.57万元,固定资产262.92万元。
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法律顾问咨询费,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理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2 浏览次数:3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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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2018年度资产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
8、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稽查科、
盘山办事处、双台子办事处、兴隆台办事处、大洼办事处、辽东湾办事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盘财库[2019]168号)文件要求,纳入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核算单位共1个: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 2018年度资产情况表
详见《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87.18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收入减少9591.47万元,降低71.69%,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财政承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款,原由我中心拨付给各单位,从2018年起财政不再给我中心拨款,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各单位。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04.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82%。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4.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2.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18%。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补贴等。
(二)支出总计2462.89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10761.72万元,降低81.38%,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财政承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款,原由我中心拨付给各单位,从2018年起财政不再给我中心拨款,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各单位。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992.9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9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3万元。
2.项目支出469.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08%。主要包括管理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24.29万元。
主要是货币化补贴和手续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241.66万元,增长1502.6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暂未拨付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二是手续费未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92万元,项目支出469.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61.72万元,降低81.38%,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财政承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款,原由我中心拨付给各单位,从2018年起财政不再给我中心拨款,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各单位。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4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5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9.45%。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2.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01万元,占3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1万元,占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占0.81%;住房保障支出1586.67万元,占64.4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01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运行793.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92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结余。
(3)伤残抚恤2.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伤残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0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职工生育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结余。
4.住房保障支出1586.6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16.69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结余。
(2)购房补贴1000万元,主要是住房货币化补贴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暂未拨付。
(3)住房公积金管理469.98万元,主要是中心业务费、手续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手续费未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0.99万元,降低33.5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6万元,比上年减少0.99万元,下降33.56%,主要是节约开支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3万元,比上年减少42.22万元,降低35.4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办公费20.42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11.29万元、工会经费5.77万元、福利费1.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706.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3.57万元,固定资产262.92万元。
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法律顾问咨询费,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理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