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9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中心党组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迅速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情况反馈会讲话要求,全面从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巡察反馈会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精心部署,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带头扛起主体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拟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相关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草拟、报送巡察整改工作文件材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中心针对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27项61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0条,已完成具体问题整改60个,基本完成问题整改1个,制定(修订)制度17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领域的11次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心党组有5次未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五次未学习内容于2025年1月27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025年1月1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7月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重新修订《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落实惠民工作不主动,2017年以来仅入企宣传7次。截至2024年9月末,全市城镇私营企业5078户中有3684户未办理公积金缴存,占72.55%。
整改情况:一是入企宣传,截至目前入企宣传22次; 二是按照职责分工,现已将3684户未办理公积金缴存的数据移交至综合执法局进行催缴、建户、清理。三是定期梳理,按季度统计系统内相关欠缴单位数据并及时移交综合执法局。
(3)党组未结合实际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中心延迟一年多才出台相关政策。
整改情况:相继出台了《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盘房公积金字[2023]27号)《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盘房公积金字[2023]22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举措》(盘房公积金字[2023]52号)(含人才引进政策)《“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细则》(盘房公积金字[2024]31号)《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盘房公积金字[2025]10号)等,修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办事指南-提取》,完善政策工具箱,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针对新市民、青年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减轻生活压力,降低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成本,支持职工多样化方式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面向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
2.关于“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不够有力”问题。
(1)制定的2个三年行动方案均未经党组会研究,且相关措施未明确责任人。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中的未完成任务,全力攻坚,争取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盘锦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已明确具体责任人,于2025年3月3日第五次党组会通过。
(2)根据市委方案制定的3项任务13项具体措施中,计划归集扩面指标低于实际工作指标;缴存人数截至目前仅为13.51万人,与2025年底完成20万人的指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盘锦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中业务指标计划46亿元,实际2023年中心归集25.33亿元,2024年中心归集26.27亿元,2025年中心归集截至目前14.16亿元,三年累计归集65.76亿元,归集公积金额已远超计划数额;二是根据《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盘锦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中业务指标计划20万人,截至目前,中心已设立职工缴存账户为26.25万人(其中正常缴存13.54万人;办理封存3.4万人;办理退休、病故等原因销户8.9万人;办理调出本市0.37万人)。我中心实际完成额已高于计划指标。
(3)有3项措施至今未推进。一是中心制定的关于落实盘锦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中心暂未落实各县区制度扩面工作职责;二是未完善公积金管委会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三是中心未开展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定期巡察工作,未建立风险评估问责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县区办事处工作职责。办事处主任要配合筹资信贷科推动各县区的公积金扩面工作。二是初拟《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6次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并报请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适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三是出台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试行)》,中心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中心内部业务开展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根据省住建厅方案制定的3个措施中有1条低于省工作目标,且至今未按要求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于3月1日出台《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盘房公积金字[2025]10号),至3月27日灵活就业缴存人数为10人。截至2025年8月底,灵活就业缴存人数为63人 。
3.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实”问题。
(1)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确定的3件实事,2件已在党史学习教育之前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课制度,党组成员每年都到所在党支部讲专题党课(2024年度班子成员共计上党课5次),2025年至今班子成员共计上党课3次;二是组织党员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24年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开展廉政专题党课3次),2025年至今开展廉政专题党课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三是我中心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继出台了《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举措》《盘锦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实施细则》《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抵押借款缩短贷款期限变更细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除一把手外,其他班子成员未讲专题党课。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课制度,党组成员每年都到所在党支部讲专题党课(2024年度班子成员共计上党课5次,2025年至今班子成员共计上党课3次)。
(3)党纪学习教育中,未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党纪活动,未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24年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开展廉政专题党课3次,2025年至今开展廉政专题党课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二是2025年3月27日在中心公众号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二)“履行公积金管理使用等核心职能仍有不足”
方面
1.关于“公积金提取审批不严”问题。
(1)管理住房公积金意识不强,谈话了解,中心干
部认为公积金是缴存职工个人的钱,只要钱是由本人使用就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14日召开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大会,重点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二是各办事处利用每天业务停办后的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系统性学习。促使中心干部深刻反思并逐步摒弃“公积金是缴存职工个人的钱,只要本人使用就没问题”的固有观念,切实树立起正确、严谨的公积金管理意识。
(2)抽查发现,2017年以来违规提取公积金5004.63万元,涉及购新房、购二手房、租房、装修、大病、非住宅、还贷等多领域,存在无要件审批、超期审批、超额审批等多种违规审批,个别档案没有提取人信息和审批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管理流程》(盘房公积金字[2024]50号),针对通过信息联网、数据交换等获得公积金贷款信息、婚姻信息、房产信息、农行贷款信息等可初审办理,免于二级审批。 二是2025年2月27日召开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提取、贷款)培训会议。三是2025年3月31日业务管理科制定《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工作职责》。四是开展网厅业务复核后,纠正了诸多潜在问题,有效提升了业务准确性与合规性,为整体业务的稳健运行筑牢了坚实基础,截至2025年8月底,网厅支取类合规业务累计办理4911笔,线上退回519笔。
2.关于“贷款审批存在漏洞”问题。
(1)系统信息与纸质档案抽查比对发现,35笔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不一致。系统信息中57个不同贷款人使用相同电话号码或无效号码。
整改情况:一是各办事处对35笔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不一致的贷款,进行补录,现在已经全部完成。二是对系统信息中57个不同贷款人使用相同电话号码或无效号码。经查,这57个不同贷款人虽在系统信息中使用相同号码或无效号码,但目前其贷款均已全部结清。为进一步完善数据,提升数据质量,将结合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对这57人的贷款预留电话进行全面补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2017年至2022年327笔逾期贷款起诉案件中,10笔因无准确地址和联系方式被法院驳回,59笔因无法联系贷款人而撤诉。
整改情况:公积金贷款建立办事处柜员初审、办事处主任复核、筹资信贷科终审的三级审批制度,强化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此条款涉及10笔被法院驳回中,其中6笔已全部还清,4笔正常还款中。涉及59笔撤诉案件中,其中55笔已结清,4笔正常还款中。
3.关于“公积金保值增值开展不力”问题。对资金使用情况预判不足,2017年以来有11笔共13.55亿元定期存款到期后未及时转存,最长1笔存活期79天。
整改情况:根据定期存款到期时间,提前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到期后及时办理。
4.关于“公积金财务管理有欠缺”问题。
(1)公积金存款账户和增值账户未分别核算,2017年四个季度财务决算报表中决算数据与账簿数据不一致,金额差距1.1亿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账户核算,做好增值收益账户核算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公积金存款账户和增值收益存款账户间的资金调整。二是提高统计工作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报表编制工作。
(2)2017年以来,房租费、贷款担保费、贷款抵押登记费均违规从住房公积金账户支付。
整改情况:房租费、贷款担保费、贷款抵押登记费分别于2022年、2023年、2023年列入管理费预算,不再从住房公积金账户列支。
5.关于“管理手续费支出随意性较大”问题。
(1)2017年违规支付华锦集团、盘锦监狱等归集单
位手续费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中心制定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和《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将按照考核结果支付相关手续费。二是2018年以后不再给相关归集单位支付手续费。
(2)未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标准支付,1
家银行贷款利息收入2848.90万元支付手续费20万元,而另1家贷款利息收入1833.93万元支付手续费75万元;2023年手续费实际支付金额与应支付金额占比82%至103%不等。
整改情况:2024年中心制定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和《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将按照考核结果支付相关手续费。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欠缺”方面。
1.关于“数据安全管理有漏洞”问题。
(1)信息管理流程执行不严格,2017年,1名工作人员私自篡改他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被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管理制度》、2024年12月27日进行了网络安全培训。强化职工对个人隐私和单位信息保护的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在个人信息修改功能中,登记的时候加入指纹授权,具有审批权限的工作人员授权后才能变更缴存职工信息。
(2)巡察发现信息系统1人名下有14条贷款信息,与相关人员核实时,未经业务科室授权,系统建设和维护公司将贷款人信息更改为1条,经查阅原始档案,该贷款人实际信息为2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系统运维外包服务管理制度》。要求运维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以及《信息服务科工单接收报告单》开展运维工作。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运维人员每次服务填报《运维工作日志》,2025年截至7月22日,接收《信息服务科硬件工单》250笔,《信息服务科软件工单》114笔。
2.关于“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1)未制定贷款、提取审批流程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24日中心已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管理流程》(盘房公积金字[2024]48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管理流程》(盘房公积金字[2024]50号)。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得不实”问题。
(1)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7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2025年3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程序、方式等,确保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2017年至2019年党组连续3年未专题研究意
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情况:2024年召开了两次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对照检查材料中均体现意识形态内容。2025年6月24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
4.关于“保密工作仍有短板”问题。
(1)保密委员会成员具体责任分工不明确。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27日已调整为保密委员会,2025年3月20日建立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保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加强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2)未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等7项制度。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保密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共制定《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密工作责任制》《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密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管理制度》《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制度》《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保密管理制度》7项保密制度。
(3)未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整改情况:按照新修订的保密法要求,由办公室的马晓晴负责此项工作,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保密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涉密人员岗前审查不规范,未进行“三方”审查。
整改情况: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严把涉密人员的岗前审查,已按要求对21名涉密人员进行“三方”审查。
(5)部分涉密人岗前未签订保密承诺书。
整改情况:已与中心全体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涉密人员的保密责任,增强其保密意识。
(6)办公室存在涉密文件随意摆放的情况。
整改情况:2025年3月21日开展了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对涉密人员管理,保证涉密人员离开办公室岗位时做到文件资料清桌入柜,钥匙离柜妥善保管,人走门锁确保安全。
(7)4台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过敏感信息。
整改情况:指定专机处理涉密信息,提升工作人员保密意识,2025年3月21日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1)党组2017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上半年报告与全年报告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组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具体责任落实,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理论和政策。(2024年组织中心党员开展学习15次)
(2)2023年党组会未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到责任人。 二是2024年2月28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5年5月16日召开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党组会议
(3)1名处级干部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述职述廉报告基本雷同,党组未把关。
整改情况:2024年度党组对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述职述廉报告质量。
(4)1名工作人员“吃空饷”半年后才被开除,期间全额发放工资津贴补贴,开除半年后又为其全额发放“绩效奖”。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5日对考勤制度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对“绩效奖”发放的审核。三是2025年2月25日已追回绩效奖。
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2017年至2020年共170份廉政谈话材料“谈话领导要求”和“被谈话人现场表态”均相同。其中,2019年元旦、春节谈话内容直接复制盘纪办发[2019]26号文件内容。
整改情况: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细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抓好抓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做到谈话内容贴近工作实际,谈话记录规范完整,提升谈话的质量和效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五一、十一、升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共开展廉政谈话47人次。
3.关于“警示教育有缺失”问题。2017年9月和2022年3月2名主要领导因违纪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均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长抓警示教育,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及时进行违纪违法党员通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对知纪守法的认识,做到警钟长鸣于耳、廉洁常驻于心。对于春阳违纪案例于2023年8月30日在党员大会进行了通报。2025年2月14日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榜样9》专题节目,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汲取精神力量。2025年2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3月7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5年3月7日参观辽河油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
4.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到位”问题。有9笔服务类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41.01万元。
整改情况:已出台《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工作管理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在以后的采购工作中会严格遵守。2024年度所有项目性资金采购10次,已全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五)“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方面。
1.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2)有157笔发票户名不符,涉及金额25.38万元。
整改情况: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报销发票,发票户名不符一律不予核销。
2.关于“违规变项使用财政拨付资金”问题。2021年预算项目调剂62.80万元,未向财政局申请资金变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执行,杜绝预算项目调剂情况发生。
3.关于“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监管”问题。
(1)有143项72.55万元直接登记费用,未按固定资产入账。
整改情况: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将143项未列入固定资产账的资产列入固定资产,做入账处理。目前我中心已将143项固定资产录入手工账并进行财务登记。
(2)部分固定资产未编号管理。
整改情况: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已对现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完毕,制作统一固定资产标签,对未编号的固定资产进行编号管理。
(3)108项原值102.25万元固定资产待报废未处置。
整改情况:已对现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完毕,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已报请市财政局审批。
(六)“落实党的建设要求仍有短板”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2017年以来党组仅2020年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省市委要求及《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4年共召开9次研究党建工作的党组会议,2025年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3次。
(2)2018年未印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未建立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3)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中提到的督查通报机制至今未建立。
整改情况:制定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并在2025年第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4)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机关党支部书记空缺未
及时配备。
整改情况:中心机关党总支已于2021年6月改建为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按期换届。2024年6月完成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工作。
2.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1)2017年以来召开的10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有9次未明确责任人,班子成员2次均未制定个人整改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严格执行,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2024年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制定了个人整改清单。二是2024年修订完善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规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5年第1次党组会审议制定《中共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召开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
(2)2017年以来,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67次,有44次未开展。
整改情况:机关党支部按要求做到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共开展了12次主题党日活动)。
(3)2022年有1个党小组、2023年有2个党小组组
织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2024年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分别于2025年2月、3月上旬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4)有6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未经支委会研究,未在党员大会通报。
整改情况:各党小组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的规定,并将民主评议结果经支委会研究后在党员大会通报。2025年3月12日支委会研究党员民主评议,并召开中心党员大会,对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了通报。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2017年以来,有9项重大决策、168笔共831.36万元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第8次党组会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2025年第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稿)》,2025年第9次党组会修订完善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稿)》。三是2025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问题。
(1)2批次5人次没有按规定进行政治素质测评。
整改情况:2025年3月21日,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了《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试行)》专题培训,通过模拟测评等方式,提升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工作的专业能力。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干部进行政治素质测评。由于时任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已调离中心,已对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2023年12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中,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和谈话征求意见记录未存档。
整改情况:2025年3月14日,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专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规范标准和纪实材料归档要求,形成长效约束机制,并已将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和谈话征求意见记录存档。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对纪实材料及时归档,严格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队伍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平台信息录入不认真,抽查发现,存在公积金还贷提取缺少附件、商业银行贷款还贷缺少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流水、购买再交易自住房提取缺少契税发票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请表等要件未录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管理流程,明确能够通过信息联网、数据交换等获得公积金贷款信息、婚姻信息、房产信息、农行贷款信息等免于提供材料。二是2025年2月27日市中心召开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提取、贷款)培训会议,严格要求综合柜员,按照提取业务指南执行,确保信息准确、拍照完整、与录入信息一致。三是按照2025年3月31日业务管理科制定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工作职责》执行。
(七)“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针对2017年市委巡察指出25个问题中仍有“党组中心组学习数量有质量差”等5个问题改了又犯,(1.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党组中心组学习“数量有、质量差”;3.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产生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4.支付各银行和缴费单位的手续费标准不统一,没有制度约束、制度监督等问题;5.大额购置办公用品,大额支出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稿)》《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稿)》,中心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二是进一步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截至目前2025年共有11次党组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列为“第一议题”;三是中心机关党总支已于2021年6月改建为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按期换届。2024年6月完成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工作;四是2024年中心制定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和《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将按照考核结果支付相关手续费。2018年以后不再给相关归集单位支付手续费;五是已出台《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工作管理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在以后的采购工作中会严格遵守。2024年度所有项目性资金采购10次,已全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学习内容全面、深入。二是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实效性。鼓励党员干部自学,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研读相关文献和资料。
2.要突出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治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服从”,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三是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进行细致梳理,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四是强化担当精神,鼓励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敢于负责,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敢于直面、积极解决,确保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3.要树立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理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自学,主要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组织生活。
4.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整改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列出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为制定整改措施提供依据。三是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针对每个问题,制定具体、可操作、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能够精准到位。四是举一反三,我们不仅针对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更将整改成果作为一面镜子,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和潜在风险,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政治意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
1.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签订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二是2025年3月6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三是3月7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观辽河油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对分中心的管理监督,堵塞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漏洞。
整改情况:已与油田分中心达成共识,共同制定了《关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调整方案》,并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汇报。3月28日,赴鞍山公积金向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督查管理处做汇报,住建部原则同意我中心方案。2025年6月27日盘锦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已签署《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协议书》。
(三)切实履职尽责,增强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能力。
1.要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扩大社会宣传面和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整改情况:一是入企宣传中心及各办事处走访辖区16家企业,服务人次1580余人、发放宣传册1200多册。截至目前入企宣传22次;二是与市融媒体合作2025年3月、7月融媒体见面会拍摄政策宣传系短视频;三是利用网站APP宣传,公积金官方公众号发布灵活就业政策宣传系短视频,截至目前,视频访问量9000余次;四是各办事处前台大厅宣传,工作人员在大厅显眼处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公积金宣传资料;工作人员手持宣传单向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发放资料,现场演示公积金APP及微信小程序的下载与使用。
2.要聚焦民生抓保障,稳妥提供政策供服给,持续惠及缴存职工。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降低借款人还贷成本,根据国家《规范》制定《缩短贷款期限变更细则》;根据辽宁省政府文件要求,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举措》(盘房公积金字[2023]52号)。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制定《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实施细则》(盘房公积金字[2024]31号);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根据住建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和辽宁省住建厅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面向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制定《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盘房公积金字[2025]10号)。“十四五”期间中心累计出台惠民、利民政策11项。通过精准政策的推送,极大满足了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需要,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不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有效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要精益求精抓管理,提升资金管理能力,强化风险防控,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试行)》《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风险防控,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二是加大对银行监督管理力度,出台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暂行办法》。
4.要一以贯之抓营商环境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引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整改情况:通过主动对接市营商局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加深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等举措。2025年上半年已实现企业迁移一件事、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新房)上线施行、正在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存量房)功能实现。
(四)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1.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意义,党组主要领导要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张耀忠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潘生武、张扬、李洪勇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李强、赵文玉、朱晓航、陈亮、孙娟娟、王帅任成员,明确各自在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三是制定了整改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列出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四是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为制定整改措施提供依据。五是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针对每个问题,制定具体、可操作、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能够精准到位。六是举一反三。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从个性问题中发现共性规律,从单点整改拓展到全面提升,通过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标本兼治,真正实现“整改一次、提升一片”,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担当。
2.要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统筹研究、一体部署,以巡察整改实效确保公积金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整改情况: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制定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将巡察整改与优化公积金制度相结合,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17项制度;将巡察整改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每周五通过个人自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干部职工开展教育培训;将巡察整改与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辽河晚报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公积金开展的多样文化活动。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务实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化。
(一)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责任部门每月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度,由领导小组加强进度监督,对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部门与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深入了解进展缓慢的原因,形成合力突破整改难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二)完善制度,健全整改机制。
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防止反弹回潮,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制度机制力促运用常态化长效化。同时,注重预防,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要任务、重点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举一反三,抓好成果运用。
一是把巡察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把巡察问题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公积金干部队伍。
三是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是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中心工作提升的有效举措,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突出政治引领,突出服务企业及缴存职工,突出改革创新,改进干部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心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中心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上,全面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中共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