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常账户的公告(五)
发布日期:2025-10-30浏览次数:86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做好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完成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长期封存异常账户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盘锦市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因企业(或单位)合并、分立、改制、撤销、解散或破产,以及部分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退休、死亡或外迁等原因,封存满5年以上且个人身份信息不完整,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冻结等情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公告期限
自2025年10月30日起发布公告,公告期1个月,期满后我中心将把此类账户转移至集中封存户。
三、公积金异常账户名单
缴存单位、职工登录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pjzfgjj.cn)查询清理的异常账户名单。
(查看下方附件)
四、其他事项
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盘山办事处: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府北东路水岸雅居W2栋118号。
(二)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1号商网。
(三)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
(四)大洼办事处:大洼区金源街天格东湖湾北侧9号商网。
(五)辽东湾办事处:辽东湾新区二号路东滨海大道北香水湾小区1号。
咨询电话:0427-12329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