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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核心职能,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发展、民生服务、巡察整改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便民化水平,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年中心网站发布各类政策、通知信息610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60余条盘锦公积金APP发布信息70余条,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实效,答复在线咨询105件,群众满意率100%同步完成巡察整改涉及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完善制度体系17项,优化公开平台2个,实现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性发挥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积极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领导分工、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各项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政策信息。聚焦政策落地、业务办理、资金运行等核心领域,建立“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办事指南”三位一体公开模式,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1篇,其中图文解读17篇、短视频解读4篇、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畅通邮寄、现场、邮箱3类申请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结各类申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中心2025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始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中心还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优化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2025年,共开展2轮清理整顿,现有政务新媒体2个。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中心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通过强化监测巡防、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等措施,确保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认真对照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细则进行自评自查,提升中心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提升网站功能建设,避免栏目空白、链接不可用、服务功能欠缺等问题发生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专业水平。

2025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精细化不足部分业务数据分类不够细致;二是解读形式创新性待提升,新型解读方式运用较少,政策传播针对性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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