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 【办公电话】 0427-2680500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我市“好房子”建设》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8-14 浏览次数:5次

为精准支持高品质住房消费、助力我市“好房子”建设,更好满足群众改善型安居需求,本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坚持便民利民、精准施策导向,聚焦品质住宅供给,推出定向扶持举措。政策明确,对购买纳入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好房子”项目库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专项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其中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本次额度提升为定向支持政策,仅适用于品质达标、纳入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好房子”项目库的新建住宅,通过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拓宽职工购房融资渠道,有效缓解首付压力、降低还贷成本,切实减轻群众购房资金负担。

解读人:徐铭    解读电话:0427-12329  

相关政策:https://www.pjzfgjj.cn/2026_08/14_15/content-572111.html

主办单位: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2004972号-5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3号

联系电话:0427-2680502